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

来源:吴川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6 19:57

按照吴川市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上旬至2020年5月下旬,市委第四轮巡察派出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市教育局党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市水务局党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市总工会党组、长岐镇党委、博铺街道党工委、市第二中学、市社会基金管理局、川西中学等10个部门(单位)以及长岐镇辖区内的15个村级党组织、博铺街道辖区内的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8月7日至19日期间,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反馈意见会议,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这次巡察反馈工作严格落实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参加巡察反馈的工作要求,其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联系长岐镇工作的陈勇同志,市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蕾同志,市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钟帅同志分别参加了长岐镇及其辖区内村级党组织、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的巡察反馈会议。现将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工作人员纪律松懈,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市总工会党组引领作用不突出;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市二中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高额债务缠身影响学校发展;“人籍分离”,违规招生有失公平;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类补贴发放禁而不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等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工作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会计制度执行不严谨,报销手续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会计制度执行不严谨;意识形态学习贯彻力度不足,未能全方位铺开。

市川西中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工作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未能在关键环节抓严、抓紧,滥发津补贴问题仍然存在;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财经管理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博铺街道党工委存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干部不担当、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财经管理不严格,执行有偏差;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全面等情况。

博铺街道村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社区干部存在乱作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屡屡发生;推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等工作力度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报销手续不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等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教育领域问题仍然突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吸取腐败案件教训不够深刻,净化政治生态不够彻底;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存在涉嫌违规录用现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扎实,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督力度不够;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长岐镇党委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干部管理“宽松软”;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长岐镇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坚决,管党治党宽松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部分“两委”机构不健全,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发挥;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主责意识不强,执纪问责宽松软;个别村干部作风松散、纪律松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突出;不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收支管理不规范。

市水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车管理不严格;工作纪律松散,考勤签到流于形式;对水利工程项目疏于监管,虚报多报工程进度;新官不理旧账,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不能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自反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