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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振文镇罗里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的通报

来源:中共吴川市委办 发布时间:2019-11-22 16:51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湛江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11月 20日,湛江市乡村振兴工作督查组到我市开展脱贫攻坚和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抽查了振文镇罗里村的华章和杨屋2条 自然村,督查结果如下:

被抽查到的华章和杨屋2条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本 未开展,积存垃圾随处可见,房前屋后杂物和农具乱堆乱放,公厕管理不到位,污水露天排放,河涌里积存垃圾和水面漂浮物多。 存在以上种种问题,说明挂点罗里村的振文镇干部和罗里村“两 委”干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严重失职。

鉴于上述情况,经11月21日市委十三届第110次常委会会 议研究,决定对振文镇罗里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及 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责令振文镇党委、政府向市委作深刻的书面检讨,视振 文镇在湛江市11月份督查得分的排名情况再作下一步的处理。

二、对挂点罗里村的振文镇党委委员陈文仲同志作停职15 天的处理,限期15天整改,整改期满后由市委乡村振兴办组织 验收,验收如不合格或湛江市督查组回访不合格,将作免职处理。

三、由振文镇党委对罗里村党支部书记作停职15天、停发 1个月工资的处理,对罗里村委会主任作停发1个月工资的处理, 限期15天整改,整改期满后由市委乡村振兴办组织验收,验收 如不合格或湛江市督查组回访不合格,将对罗里村党支部书记作 免职处理、对村委会主任按程序作罢免处理。

希望各镇(街道)、各部门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 为戒。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 心和紧迫感,深入现场一线摸排问题,身先士卒抓整治。善于发 动群众、组织群众,利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省委、湛江市委部署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的目标任务。

中共吴川市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